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微信支付等快捷支付方式走進了千家萬戶,微信支付給人們帶來高效、便捷的同時,潛在的安全隱患也不容忽視,稍有不慎自己的財產就可能成為他人的囊中之物。近日,開遠市人民檢察院受理審查了兩起熟人之間利用微信轉賬盜竊他人財物的案件。
案情簡介
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犯罪嫌疑人蘇某某在幫被害人操作轉賬時記下其微信支付密碼,后多次以“手機沒電”“手機停機”等理由借用被害人手機,趁機用被害人手機微信向自己轉賬一萬六千余元用于日常生活開銷,為了不讓被害人發現,還將轉賬記錄刪除。經審查,犯罪嫌疑人蘇某某與被害人系同事,其利用被害人對其沒有防備心而進行作案。
2023年4月,犯罪嫌疑人萬某某幫被害人注冊微信并綁定了銀行卡,萬某某趁機記下了被害人微信的登錄密碼、支付密碼。之后用自己的手機登錄了被害人的微信,將其銀行卡內一萬余元存款全部轉賬到微信零錢后,用其微信支付購買了多部手機和日常的花銷。經審查,犯罪嫌疑人萬某某系被害人的侄子,其利用被害人不識字,對微信的操作不熟悉進行作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蘇某某、萬某某均因涉嫌盜竊罪被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檢察官提示
犯罪分子會利用與被害人的親屬、朋友、同事關系,借機操控被害人手機,獲取或者修改被害人手機微信等支付軟件支付密碼而盜竊其財物。為此,在享受手機支付給我們生活帶來方便快捷的同時,大家也要“捂緊”自己的微信錢包、QQ錢包、支付寶等。為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在使用具有支付功能的手機軟件時,一定要正確設置密碼且密碼不宜過于簡單,不隨意向他人透露社交軟件登錄密碼、支付密碼登重要信息,不要隨便交由他人操作,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