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遠鐵路運輸法院在“五一”節假日期間奏響“執行回告”“善意文明執行”“執行和解”三部曲,妥善執結3起標的高達1777萬元的涉企合同糾紛案件,既保障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維護了市場主體正常經營,達到了多方共贏的效果。
昆明某物流公司與云南某磷電公司運輸合同糾紛,尋甸某勞務公司、玉溪市紅塔區某五金經營部與中鐵某局路橋公司施工合同糾紛,3起案件主體有國企、中小微企業,案件標的較大,案件執行涉及農民工工資、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等一系列問題,處理不慎,極易引發連鎖反應。為有效化解社會矛盾,打造優良營商環境,開鐵法院充分發揮執行工作職能,將善意文明執行理念貫穿案件辦理的始終,利用“五一”假期這一關鍵節點,靈活采取執行措施,成功將3起涉企案件執結。
執行回告暖人心——以高度的責任感及時回應申請執行人的需求
“五一”期間,開鐵法院向三家申請執行人當面告知執行情況,及時釋明部分財產執行不能的原因,第一時間化解“執行了仍沒拿到錢”的負面情緒,并給出相應的執行建議。對這樣的“執行回應”,三家企業的負責人深感滿意,對法院干警節假日加班、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點贊,表示“不管能否執行到款項,都相信法院的執行!”開鐵法院堅持做細做實執行回告制度,以此贏得當事人對執行工作的理解,持續多年無執行信訪現象發生。
善意文明紓企困——以靈活的執行措施有效助力被執企業的復工復產
開鐵法院查明云南某磷電公司名下有大量廠房、機器、設備等,因受疫情影響,公司資金周轉困難,生產經營勉強維持700多名職工的基本生活,暫無能力清償債務??紤]到公司面臨的實際困難,一旦采取列入失信名單或查封扣押該場地機器設備等措施將導致公司融資困難、停產停業,700多名員工將面臨下崗失業,開鐵法院決定采取“活封”的方式,一方面防止企業將資產轉移過戶,同時最大限度允許公司繼續使用查封財產進行生產經營,保證被執公司的有效運轉,同時要求公司向法院提交一份切實可行的還款計劃,實現“保障基本生產+按期履行還款”的雙重目標。
強制執行有力度,更應有溫度。在涉企案件執行過程中,開鐵法院嚴格區分“有錢不還”和“沒有錢還”的情形,對經營暫時遇到困難、無故意逃避債務行為的企業,采取合理執行措施,盡量不影響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
執行和解化糾紛——以協商共贏的方式促進案結事了
在執行中充分運用執行和解,有利于化解矛盾糾紛,節約司法資源。開鐵法院經財產調查發現三家被執行企業均不存在惡意拖欠債務、規避執行行為,為快速化解矛盾,實現各方利益最大化,遂組織各方協調,三起案件申請執行人均同意達成執行和解,尋甸某勞務公司、玉溪市紅塔區某五金經營部放棄違約金,被執行人中鐵某局路橋公司一次性付清本金,案件執行和解并履行完畢。昆明某物流公司與云南某磷電公司達成長期履行協議,分期履行債務。通過執行和解方式既為申請執行人兌現了權益,又幫助三家被執行企業渡過了難關,實現了多方共贏。
被執行人本身有未履行完畢的法定債務,法院非但沒有采取常規強制執行措施,卻采取了“保護措施”,同時也讓申請執行人“心服口服”,這恰恰體現出人民法院精準司法為民的理念。涉企案件背后事關社會利益、民生利益,一味地強制執行可能會將被執企業置于死地,進而引發大量后續糾紛,激化社會矛盾。開鐵法院在保障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的同時,充分考慮涉執企業的實際情況,文明執法、人性化執法,以“執行三部曲”方法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充分發揮了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對優化營商環境的助力和保障作用,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