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陽縣人民法院通過訴前調解在一天內順利化解五起土地租賃合同糾紛,被告當場履行,成功將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層,實現了公正與效率的有機統一,為這五個案件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案情簡介
2018年底,沙拉托鄉壩勒村的李某某分別與界排小寨村的五位村民簽訂土地租賃合同,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期間李某某向其租賃土地用以栽種香蕉,租賃費以每畝800元計算,每年1月1日支付。
合同簽訂后,李某如約在租賃土地上種植香蕉,并按于每年1月1日向五位村民支付租賃費,直至2022年底,李某某向五位村民表示因香蕉收益不高,不愿繼續租賃土地、不愿再支付剩余租賃費。但村民認為,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合法有效,現未出現不可抗力導致合同內容履行不能,李某某應繼續履行合同,若李某某堅持不再繼續租賃土地,則要求李某支付剩下兩年的租賃費。雙方由此產生糾紛,五位村民訴至法院,要求李某某支付剩余兩年的土地租賃費。
高效調解
元陽法院立案庭法官在收到五位村民的訴狀后,高度重視,與李某某聯系后得知,李某某與五位村民均系哈尼族,不會說漢語,同時住所偏遠,出行不便??紤]到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問題和語言交流問題,承辦法官一行親自前往李某某與五位村民所在村委會,與村委會干部聯合制定調解方案,共同向原、被告做法律釋明及調解工作。
經過承辦法官與村干部的不懈努力,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協議,李某某當場向五位村民付清一年零四個月的土地租金,村民同意由李某某繼續使用土地直至2024年春節。至此,五起土地租賃合同糾紛圓滿化解。
該案是元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紛體系建設的一個縮影,從受理糾紛到調解成功并當場履行前后用時1天,切實發揮了訴前調解高效便民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