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信訪工作制度改革持續推進,引入第三方參與信訪工作,如引入律師、心理咨詢師、社會工作師等專業人士或社會力量參與信訪工作,是信訪工作制度改革的內容之一。為了提高信訪法治化水平,推動信訪法治化進程,引入律師參與到信訪工作當中,顯得尤為重要。
意義:律師是社會主義法治工作者,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力量。引入律師參與信訪工作,能夠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深入開展律師參與信訪工作,有利于推進陽光信訪、責任信訪、法治信訪建設,提高信訪工作公信力;有利于充分發揮律師職業優勢和第三方作用,引導信訪群眾通過法定程序表達訴求、依靠法律手段解決糾紛、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有利于提高相關部門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能力,增強依法辦事的自覺性。
個舊市信訪局從全面依法治國和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的高度,充分認識到引入律師參與信訪工作的重要意義,積極為律師參與信訪工作創造條件,扎實推動此項工作的深入開展。
具體實踐:1.建立律師接待日制度
個舊市信訪局推進律師參與信訪工作的實踐比較早,早在2004年,個舊市信訪局就與個舊市司法局聯合,在市信訪局建立律師接待日制度,實行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工作。自2004年12月15日開始,每月15日、30日,由市司法局選派骨干律師輪流在市信訪局值班,負責接待前來咨詢的上訪群眾,為上訪群眾免費提供法律服務,對上訪群眾進行法治宣傳教育。
2.律師參與市級領導接訪工作
2008年,個舊市啟動市委書記、市長大接訪活動,從2009年開始,市兩辦《關于印發<個舊市領導干部接訪工作規程>(試行)》(個辦發〔2009〕35號)發布,開始實行市級領導干部接訪制度,根據市級領導的工作日程,定期安排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在每期的領導接訪活動中,都有1名市政府法制辦聘請的律師參與接訪。2018年,個舊市的市級領導共接訪了9批27人次,律師在其中發揮其自身法律專業的優勢,律師根據信訪人的信訪訴求,闡述法律規定,解釋法律關系,并提出法律解決建議,供領導決策。
通過引入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工作,解決了大量的法律矛盾糾紛,維護了信訪人的合法權益,也為領導的決策提供了依據和法律保證,確保了決策的公正、合法性。領導大接訪為群眾解決了實實在在的問題,得到了群眾的好評。
3.律師參與信訪聯合接訪
在日常的聯合接訪或重大信訪案件協調中,個舊市信訪局根據信訪案件的性質,引入律師參與案件的調處工作。
2015年,個舊市信訪局聯合各鄉鎮及市住建局、人社局、工信局、司法局、畜牧局、環保局等部門開展聯合接訪,促成了市科學實驗示范養豬場改制職工安置問題、紅旗小學5名溺水學生家長要求賠償等疑難信訪事項的順利化解,并成功引導佳園超市地下停車場車主尋求司法途徑解決車輛被水淹引起的經濟糾紛。
2017年,個舊市信訪局召集市司法局、法院、民政局、住建局、國土局、城區辦等相關部門領導,以及市政府法律顧問律師李紅寧,在市信訪局會議室召開離休干部付全林要求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但無法辦理的信訪事項專題協調會。經過李紅寧律師的剖析和建議,以及相關部門的大力協調,最終特事特辦,解決了離休干部付全林有生之年的最大愿望,得到了付全林的大力贊譽。
2018年6月,沈煥然書記接訪,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張金華陪同接訪,為領導決策提供法律依據和建議。在平時的聯合接訪工作中,如有需要,事前和司法局溝通,由司法局委派專(兼)職律師參與接訪活動,為上訪群眾提供法律解釋和法律援助工作。
2019年5月29日,個舊市司法局律師何昕媛參與到個舊市電瓶車綜合整治工作協調會當中,參會單位還有個舊市交警大隊、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信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在會議上,何昕媛律師從法律角度解釋了上位法與下位法矛盾之處,建議要妥善處理好電瓶車在城內行駛的信訪事項。
啟示:1.律師是一個專業群體,以法為本,以法執業,擁有大量的法律知識儲備和法律實踐經驗,引入律師參與信訪工作,能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信訪工作者及相關部門人員法律知識不足、法律政策解釋不夠專業等問題,大大提高整個信訪工作法治水平,加快信訪法治化進程。
2.通過引入律師,向來訪群眾進行信訪法律、土地征收、拆遷補償、移民搬遷、勞動保障待遇、農民工維權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專業性宣傳,提高了領導大接訪、各部門聯合接訪中對信訪事項法律關系的解釋水平,并提出法律解決建議,使信訪工作沿著法治軌道進行,依法化解矛盾糾紛。